1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,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*,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,发放《发*领购簿》。
2、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《纳税人领购发*票种核定申请表》一式二份。需出示《税务登记证》(副本),需报送的资料经办人的身份证明、财务专用章或发*专用章印模。
3、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*的,凭《发*领购簿》核准的种类、数量以及购票方式,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*。纳税人应提供资料:发*购领簿、税控IC卡(税控机打发*使用)、财务专用章或发*专用章、已用发*存根(初次购买除外、购税控发*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)。
4、下载开票软件,进入开票界面,按自己需要开票。
5、个体户如果需要代开发*,凭你的税务登记证、身份证、对方出具的《付款证明》、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,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*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