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死亡销户需要的材料有:单位,村、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;
2、居民户口簿;
3、死亡人居民身份证;
4、《死亡医学证明》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、法院的《宣告死亡判决书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公民死亡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
5、法律依据:《户口登记条例》 第八条公民死亡,城市在葬前,农村在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,注销户口。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,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。